自 105 年 1 月 1 日實施「...
重大疾病險保險
105年1月1日起新銷售的重大疾病保險,分為「甲型」和「乙型」,「甲型」承保的疾病與過去7項重大疾病類似,但定義更為清楚,「乙型」除承保甲型7項重大疾病外,還加上了另外4項輕度的重大疾病項目。
7項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重度)、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殘障(重度)、癌症(重度)、癱瘓(重度)、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4項輕度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殘障(輕度)、癌症(輕度)、癱瘓(輕度)
14 下列何種重大疾病無重度與輕度之分? (A)癌症 (B)癱瘓 (C)腦中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