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禮遇簽證適用於下列人士:
一、外國卸任元首、副元首、總理、副總理、外交部長及其眷屬。
二、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
三、前條第四款所定高級職員以外之其他外國籍職員因公來我國者及其
眷屬。
四、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職員應我國政府邀請來訪者及其眷屬。
五、應我國政府邀請或對我國有貢獻之外國人士及其眷屬。
4F是指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9條
硬要解釋的話
禮遇簽證的適用對象不代表一定拿得到禮遇簽證
也可能依§12被拒發簽證
所以B符合禮遇簽證申請資格但不代表一定可以拿到禮遇簽證進而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比起D已經拿到禮遇簽證
短期講學也不像可以申請居留情形反而比較像停留
選B會比較不符合可免申請的情形
14 下列何者不屬於外國人得在我國居留,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之情形? (A)駐我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