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級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由上級機關直接行使原屬下級機關之權限,..-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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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Yin Hui Huang 大一下 (2017/06/10)
(A)委辦-地方制度法 第 2 條 第 3 款 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B )代行-地方制度法 第 76 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C)權限委任-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 第 1 項: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