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高普初考及特考)
為因應特殊性質機關之需要及照顧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之就業權益,得比照前項考試之等級舉行一、二、三、四、五等之特種考試,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及格人員於服務六年內,不得轉調申請舉辦特種考試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14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公務人員考試之特種考試共區分為幾個等級辦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