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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法律規定農業用地在依法作農業使用時,移轉與自行耕作之農民繼續耕作者,免徵土地 增值稅。此規定與非自行耕作者取得農地須徵土地增值稅,在租稅上有不同之處理,涉及下列何種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平等原則
(C)誠信原則
(D)法律優位原則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hirley Huang (2015/07/31)
釋字第635號: 立法者就自行耕作之農民取得農業用地,與非自行耕作者取得農業用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winny 高三上 (2016/05/17)

其實從題目「在租稅上有不同(→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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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Lucy Y 大三上 (2019/11/04)

節錄之釋字第635號解釋:

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故土地稅法第二十八條前段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惟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四項定有明文,是七十二年八月一日修正公布之農業發展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農業用地在依法作農業使用期間,移轉與自行耕作之農民繼續耕作者,免徵土地增值稅。」為資配合,七十八年十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爰明定:「農業用地在依法作農業使用時,移轉與自行耕作之農民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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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Pokemom 國三下 (2020/08/12)

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


1、消極的依法行政:又稱「法律優越原則」,如憲法第171條第1項:「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憲法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中標法第十一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No.568  勞工依法參加勞工保險條例及因此所生之公法上權利,應受憲法保障。其權利之限制,應以法律定之。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者,該命令須符合立法意旨且未逾越母法授權之範圍,始為憲法所許。

2、積極的依法行政:又稱「法律保留原則」

(1)意義: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因在法律保留的原則之下,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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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法律規定農業用地在依法作農業使用時,移轉與自行耕作之農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