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關於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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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780718 高二上 (2018/08/14)
釋字第 627 號 解釋理由書二、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 憲法並未明文規定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惟依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行政首長依其固有之權能,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屬行政首長行政特權之一部分,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足資參照,此即我國憲法上所承認行政首長之國家機密特權。 總統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職權略為:元首權(憲法第三十五條)、軍事統帥權(憲法第三十六條)、公布法令權(憲法第三十七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締結條約、宣戰及媾和權(憲法第三十八條)、宣布戒嚴權(憲法第三十九條)、赦免權(憲法第四十條)、任免官員權(憲法第四十一條)、授與榮典...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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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起床塔冊啦(111警特已上 小六下 (2022/04/15)
請問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上面大家都說釋字627有說到總統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享有機密特權嗎 我在627完全找不到民事部分 只有看到刑事訴訟程序享有拒絕證言權而已 沒有鑽石看不到摩友答案啊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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