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4 有關監察院糾舉與糾正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糾舉是對「人」..-阿摩線上測驗
2F
|
3F
|
4F sos77415 高一上 (2016/11/09)
糾正(正事) 監察法第24條規定,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由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意改善。 糾舉(舉人)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 彈劾(2提9審)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失職情事,得提出彈劾案。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法規定,彈劾案應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提議,並須經提案委員以外之監察委員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始向懲戒機關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