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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4 流氓恐嚇商場店家,郵寄信件內載:「若不交保護規費,回家路上要小心」等語,法庭上檢察官提出上開信件作為證明被告恐嚇店家之證據調查,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依刑事訴訟法第 164 條第 1 項「使其辨認」之規定調查
(B)依刑事訴訟法第 164 條「提示並告以要旨」之規定調查
(C)依刑事訴訟法第 165 條「宣讀告以要旨」之規定調查
(D)信件乃屬傳聞證據,不得進行證據調查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73jenny 小六下 (2014/11/23)
刑事訴訟法第 164 條 審判長應將證物提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看完整詳解
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9/05)

(A)依刑事訴訟法第 164 條第 1 項「使其辨認」之規定調查(X)
(B)依刑事訴訟法第 164 條「提示並告以要旨」之規定調查(O;恐嚇信件為證物[提示使其辨認]兼文書[告以要旨])
(C)依刑事訴訟法第 165 條「宣讀告以要旨」之規定調查(X)
(D)信件乃屬傳聞證據,不得進行證據調查(X;此信件是被告寫的,非傳聞證據)

刑事訴訟法 第 164 條 (普通物證之調查)審判長應將證物提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使其辨認。
前項證物如係文書而被告不解其意義者,應告以要旨。
刑事訴訟法 第 165 條 (書證之調查)卷宗內之筆錄及其他文書可為證據者,審判長應向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宣讀或告以要旨。
前項文書,有關風化、公安或有毀損他人名譽之虞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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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2021愛你愛你愛人言人言 小六下 (2021/03/09)
98台上7301:
書面證據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依其證據目的不同,而有不同之屬性,有時為供述證據,有時則屬物證性質,亦有供述證據與物證兼而有之情形。如以書面證據記載內容之事實作為供述證據者,亦即以記載之內容確定某項事實,而與一般人陳述依其感官知覺所認知之見聞事實無異者,應依人證程序檢驗該書面證據;若以書面證據本身物體之存在或不存在作為證據者,係屬物證,須依物證程序檢驗;他如利用科學機械產生類似文書之聲音、影像及符號等作為證據,則屬新型態科技證據,兼具人為供述及物證性質,自須依科學方法先行鑑驗,然後分別依人證或物證程序檢驗之。又所謂傳聞證據,係指審判外以言詞或書面所提出之陳述,以證明該陳述內容具有真實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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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陳佳茵 大四下 (2022/02/26)

物證: 用此物的「物理狀態」來證明犯罪事實

書證: 比如鑑定報告本身的那幾張紙不能當證據,是裡面的"內容"才有證據價值


例外: 「文書」本身的物理存在可以證明犯罪事實者,為書證。

如偽造文書之「文書」、散發毀謗文字之「書面」、恐嚇之「信件」),或屬文書製作人之事實、法律行為(如表達內心意欲或情感之書信,或民法關於意思表示、意思通知等之書面,如契約之要約、承諾文件,催告債務之存證信函、律師函等)


14 流氓恐嚇商場店家,郵寄信件內載:「若不交保護規費,回家路上要小心」等語,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