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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甲向乙購買 A 牌某型號之電冰箱一台,約定 8 月 1 日上午 10 時於甲之住所交付。乙於約定時日選定 一台合於約定品牌型號之電冰箱,遣其店員丙開車送貨至甲宅,詎甲突因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丙等到 11 點見甲仍未返家,只好原途折返。不料丙於回程途中,被受僱於戊貨運行之超速駕車的司機丁所駕駛的貨櫃車撞上,致丙身受重傷、所運送之電冰箱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請求乙另行交付一台 A 牌約定型號之電冰箱
(B)乙不得請求甲交付約定之價金
(C)丙得向乙請求賠償其身體健康所受之損害
(D)甲就電冰箱全毀之損害,得請求丁戊連帶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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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腦震盪 幼兒園下 (2017/05/18)
(A)甲受領遲延,乙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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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鍾德芬 小四下 (2020/07/23)

(A)甲得請求乙另行交付一台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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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HSIEN 小二上 (2021/07/25)
(一)買受人甲與出賣人乙成立「赴償債務」(約定以買受人之處所為清償地)之種類之債(某品牌型號之電冰箱)。 (二)出賣人乙遣其店員丙開車於約定8月1日上午10時送貨至甲宅,故種類物已因「分離」「持往」及「得受領之狀態」發生特定之效果,而成為特定物(種類之債非經特定不生給付不能)。 (三)甲突因身體不適送醫急救,丙等到11點見甲仍未返家,只送貨至甲宅,就此成立「債權人受領遲延」。 (四)民法§237規定:「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故丙於回程途中發生車禍,導致電冰箱全毀。此為「不可歸責債務人而可歸責債權人之給付不能」,故: 1.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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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kart1789058 幼兒園下 (2021/08/12)

(99台上1753)

債權人之受領遲延中,如非出於債務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不能給付,應認因可歸責於債權人是由所致,

債務人雖不能給付仍得依第267條規定,請求債權人為對待給付


有認為實務將債權人受領遲延作為未明文的「危險移轉事由」

14 甲向乙購買 A 牌某型號之電冰箱一台,約定 8 月 1 日上午 10 時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