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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 甲為貨物所有權人向國內乙保險人投保貨物保險,約定價值(agreed value)100 萬美元(以下同),保險 金額 100 萬,向國內丙保險人重複投保,約定價值、保險金額、保單其他條款均相同。甲並分別通知乙 、丙,今保險事故發生,貨物遭實際全損,設乙、丙保險金給付責任均成立,甲可以向乙、丙各請求多少?
(A)乙、丙保險人對甲應負連帶 100 萬責任
(B)甲向乙請求 100 萬,向丙請求 100 萬
(C)甲向乙請求 100 萬,再由乙向丙請求 50 萬
(D)甲向乙、丙各請求 50 萬


答案:D
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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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2天 ,已有 1 則答案
佳縈 高三下 (2022/03/22):
第 35 條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第 36 條

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

第 38 條


善意之複保險,其保險金額之總額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者,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之全部價值,僅就其所保金額負比例分擔之責。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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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甲為貨物所有權人向國內乙保險人投保貨物保險,約定價值(agreed val..-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