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責任的「外部正式確保途徑」範圍?(A)議會(B)司法控制(..-阿摩線上測驗
7F ~QQ要上榜~ 大一上 (2016/12/08)
很久沒po囉 提供選擇題個人背法: ^^ 喜歡的就收下吧 |
8F DK 高二上 (2018/01/08)
外部正式確保途徑 1. 議會控制 議會對行政部門掌握了立法、撥款、調查、質詢及限制等權力,因此,如果行政部門有不法、不當或越軌情事,議會有權加以批評,要求改正。 2. 司法控制 (1) 法院也是監督控制行政運作的一項力量,惟居於不告不理的被動地位。如果行政部門有違法亂紀的情事,法院可經由判決,採取制裁行動,使行政權受到憲法及法律的約束。 (2) 在我國司法系統,得以判決制衡行政部門的法院概指普通法院、行政法院與大法官會議三者,其中以大法官會議的釋字解釋最具公定力及拘束力。 3. 行政監察員 又稱為國會監察官(Ombudsman),最早見諸於1809年的北歐瑞典,美國到1970年代開始設立,其主要功能在於,接受民眾陳苦訴怨,並調查不當或不公情... 查看完整內容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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