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7/10公佈中華郵政股份有★★★★★★★...
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8 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及該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於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免納一切稅捐。
郵政法-民國24年7月5日公布,民國25年11月1日施行
儲兌法-民國91年7月10日公布,民國92年1月1日施行 → 民國97年起繳稅
壽險法-民國24年12月1日施行
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 8 條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及該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於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免納一切稅捐。
14.中華郵政公司成立於何年?其所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及該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