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學校教師會設立時應依下列哪一種法規向該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A) 人民..-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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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精神外訪中 高二上 (2023/02/17)
依照現今教師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六 章 教師組織
1.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2.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3.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4.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可縮減為<<< 1.教師會分三級:學校教師會、地方教師會和全國教師會 2.班級數<20得跨區合併學校教師會 3.需依照《人民團團體法》規定申請 4.學校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地方教師會;地方教師會過半加入得成立全國教師會。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