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選項當事人也可依據護照條例第20條申請補發 這也是為何B對
如果依據第26條會因為本選項缺乏不及等侯換發或補發此要件 故優先適用第20條
A)將護照出售他人,主管機關應廢止...
(A)將護照出售他人,主管機關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
(D)最近 5 年內以護照遺失為由申請護照,達 3 次以上,主管機關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 6 個月以上 2 年以下 .
第 21 條
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受理護照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一、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或應備文件不全。二、申請資料或照片與所繳身分證明文件或檔存護照資料有相當差異。三、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四、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五、最近十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二次以上。六、污損或毀損護照。七、將護照出售他人,或為質借提供擔保、抵充債務而交付他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就其法...
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受理護照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一、未依規定程序辦理或應備文件不全。二、申請資料或照片與所繳身分證明文件或檔存護照資料有相當差異。三、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四、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五、最近十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二次以上。六、污損或毀損護照。七、將護照出售他人,或為質借提供擔保、抵充債務而交付他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就其法定處理期間延長至二個月;必要時,得延長至六個月。有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得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B)已出國之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其護照遺失者,駐外館處得予以補發
(C)護照申報遺失後於補發前尋獲,原護照所餘效期逾 5 年者,得依原效期補發
三、符合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24 有關護照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將護照出售他人,主管機關應廢止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