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照現行法,下列何種情形不必然阻卻故意犯罪之成立?
(A)發生不等價的客體錯誤
(B)存有阻卻違法事由
(C)存有阻卻罪責(有責性)事由
(D)發生包攝(涵攝)錯誤
統計: A(139), B(12), C(32), D(224), E(0) #1406982
詳解 (共 3 筆)
包攝錯誤之故意:
1.對事實有正確的認識,但對精確法律意義不需如專業人士一般正確理解
》行為人若對事實認識正確,但對於精確法律意義有誤解,不阻卻故意,至多可能欠缺不法意識
2.需有外行人的平行評價(一般人所認知的社會意義)
》若欠缺,則阻卻故意
故包攝錯誤並不必然阻卻故意之成立
包攝錯誤是指,行為人對於不法構成要件之認識並未錯誤,只是因對於法律規定在刑法上解釋意義之錯誤,所以誤認為本身出於故意而在客觀上具有該當構成要件之行為,並非刑法條款所包攝之行為。
ex 甲拔乙的頭髮,如果甲主觀上認為,拔乙的頭髮並未使乙受傷,不算是傷害罪得以處罰之範圍,其行為不構成傷害,則甲就是屬於包攝錯誤;如果甲明知其行為已能成立傷害,但因為他是乙的學長,基於學長學弟制的關係,他的傷害行為在刑法上是不受處罰的,那就是禁止錯誤。
在包攝錯誤中,甲並不認為其有傷害之行為,但是在包攝錯誤之判斷,包攝錯誤並不能阻卻故意,所以甲還是成立了傷害罪。在禁止錯誤中,甲確實有傷害故意,但是他認為其傷害乙之行為在刑法上是不受處罰的。不過包攝錯誤並不能阻卻故意,甲之行為還是成立犯罪;在禁止錯誤之情形當然還是成立犯罪,只不過刑法上有按其情節得以減輕其刑之規定。
參: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18000010KK02184
(A)發生不等價的客體錯誤
阻卻故意,成立過失
(B)存有阻卻違法事由
例如 正當防衛。是處於防衛意思 不是故意
(C)存有阻卻罪責(有責性)事由
1.嚴格故意理論:
(1)此說認為,故意除了對於構成犯罪事實的「知」、「欲」之外,尚包括「不法意識」。
(2)故無論行為人係基於何種原因,而欠缺不法意識,都應該阻卻故意,而成立過失犯。
(D)發生包攝(涵攝)錯誤
1.依通說所採取之「罪責理論」認為:
(1)「不法意識」並非故意之要素,而係獨立之罪責要素。
(2)倘行為人欠缺不法意識,不阻卻故意只影響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