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甲因停車問題,而與派駐我國之外國代表乙發生爭吵,在生氣之下,揮拳將乙毆..-阿摩線上測驗
1F Shi Wen LI 大一下 (2018/05/14)
刑法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7條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 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 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