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車體損失險甲式條款第二條規定,列名被保險人於未經本公司同意下,許可第三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而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時,本公司於給付後,得於賠償金額範圍內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143.汽車車體損失險甲式之列名被保險人於未經保險公司同意下, 許可第三人使用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