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8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43. 甲利用機會將安眠藥摻入乙的飲料中,乙飲用後陷入沈睡。甲藉此機會取走乙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