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想系列: 三階論---限制罪責論: 類推構成要件錯誤,視為主觀無完整故意,考慮過失。限制法律效果罪責理論: 有構成要件上故意,但欠缺故意罪責,但仍可能論過失。二階論---客觀不法既遂,主觀合法故意(具XX意思),考慮過失。
偶然系列:三階論---該當既遂,且不能阻卻違法(因不具XX意思),僅能在罪責上減輕量刑。二階論---主觀不法(有故意論故意,有過失論過失),客觀合法既遂,僅論未遂。
144.行為人根本不知道現實上有現在不法侵害存在,在主觀上非出於防衛意思,而在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