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考績法所定之懲處種類? (A)撤職 (B)免職 (C)..-阿摩線上測驗
7F lili 大二下 (2020/04/18)
Q:公務員懲戒法修法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上之免職處分有何不同? 公務員懲戒法之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之區別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所稱「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係指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並依同法第38條規定, 於政務人員亦適用之。又上開法律效果為其他人事法規所適用,例如: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審計人員任用條例第11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2條、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1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9條等規定。至於軍職人員,...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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