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下列有關送達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須自行收受送達,不得指定他人代收
(B)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時,必須重新送達,不得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C)當事人有委任訴訟代理人時,送達原則上應向該代理人為之
(D)送達於住、居所而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必須重新送達,不得將文書交付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Flying high 大二上 (2016/01/05)
(B)第139條(留置送達)  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前項情形,如有難達留置情事者,準用前條之規定。 (D)第137條.....看完整詳解
8F
Lydia 大三下 (2019/05/19)

(A) 民訴§133: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B) 民訴§139: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C) 民訴§132:訴訟代理人受送達之權限未受限制者,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但審判長認為必要時,得命送達於當事人本人。 

(D) 民訴§137: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9F
詹名益 國三下 (2021/02/28)

訴願法第46條前半段:

訴願代理人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


10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5)

CH2  總則 
第四章 訴訟程序
重點一 :送達

15 下列有關送達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須自行收受送達,得指定他人代收

第133條(送達代收人之指定)


﹝1﹞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什麼是補充送達?

(D)送達於住、居所而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必須重新送達,得將文書交付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 

第137條(補充送達)


﹝1﹞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B)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時,必須重新送達,不得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什麼是留置送達?

第139條(留置送達)


﹝1﹞應受送達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將文書置於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C)當事人有委任訴訟代理人時,送達原則上應向該代理人為之 


15 下列有關送達之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須自行收受送達,不得指定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