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補充~
(D)也為被反駁的理由之一,非屬趨勢 改為 無定論
全面蒐集人民指紋資訊並建立數位檔案,是否已為世界各國之立法趨勢,仍無定論。而外國相關之立法例,若未就我國戶政制度加以比較,並詳細論述外國為何及如何蒐集人民指紋資訊,則難遽予移植;
簡單講,603就是再說比例原則問題
以按耐指紋作為核發國民身分證之要件,大法官認為違反比例原則
縱然按耐指紋可能與防止冒領身分有關聯
但是,大法官重點是在討論按耐指紋的手段問題
該手段違反比例原則
15 依司法院釋字第 603 號解釋,原戶籍法關於按捺指紋後始核發國民身分證之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