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照憲法之規定,中央與地方有關於權限分配之爭議,應由何者解決之? (A)..-阿摩線上測驗
2F 陳氏 高三下 (2021/03/24)
依憲法第111條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 依地制法第77條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整理) 中央與地方 ➤ 立法院解決 縣與鄉(鎮、市)間 ➤ 內政部會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