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我國於 2001 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下列條文內容描述,何者錯誤?
(A)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B)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 2 年提出國家報告
(C)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性別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
(D)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 3 年內,完成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答案:B
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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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拼公職社工師 大三上 (2015/05/05)
第 6 條 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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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109拼公職社工師 大三上 (2015/05/05)
第 2 條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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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wenwen_joanne 幼兒園下 (2020/06/02)
第6條
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
四年提出
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審閱意見
檢討、研擬後續施政。
6F
L501783 大三上 (2021/06/04)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以下簡稱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法律效力)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三條 (適用規定之解釋)

  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

第四條 (性別人權保障)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之實現。

第五條 (依法相互協調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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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我國於 2001 年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下列條文內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