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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有關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憲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A)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B)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公告半年
(C)憲法修正案公告期滿,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憲法修正案之複決,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三分之二,方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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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shyotoku317 小一上 (2015/07/23)
公務彈劾案監委           2 + 9   →成案 閣揆倒閣案立委        1/3+1/2 →成案 總統彈劾案立委        1/2+2/3 →大法官審理 .....看完整詳解
6F
吳安 高一上 (2016/08/06)
1/4立委提案的本意,是不是因為有一半權力是須交給全民的意思
7F
自律自強 研二下 (2018/10/04)

糾舉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得以書面糾舉,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其違法行為涉及刑事或軍法者,應逕送各該管司法或軍法機關依法辦理。監察委員於分派執行職務之該管監察區內,對薦任以下公務人員,提議糾舉案於監察院,必要時得通知該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予以注意。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接到糾舉書後,除關於刑事或軍法部分,另候各該管機關依法辦理外,至遲應於1個月內,依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予以處理,並得先予停職或為其他急速處分;其認為不應處分者,應即向監察院聲復理由。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對於糾舉案,不依規定處理或處理後監察委員2人以上認為不當時,得改提彈劾案。如被糾舉人員因改被彈劾而受懲戒時,其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應負失職責任。
8F
比考中 高一上 (2019/11/14)

半數 即可通過

15 有關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憲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A)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