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第66條審計機關辦理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審計事務,除依前條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資產、負債及損益計算之翔實。二 資金之來源及運用。三 重大建設事業之興建效能。四 各項成本、費用及營業收支增減之原因。五 營業盛衰之趨勢。六 財務狀況及經營效能。
15 考核重大建設事業之興建效能,是審計機關辦理何項審計事務時,應特別注意之事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