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汽車駕駛人之拒絕接受酒測,除處以罰鍰及移 置保..-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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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mO 國一下 (2021/05/07)
解釋字號釋字第699號 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解釋爭點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禁其三年內考領駕照,並吊銷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一項第一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前段復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B)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六十八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上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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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努力的砲灰(110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21/09/10)
過失傷害與過失致死會直接侵害到人的身體健康與生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所以不管有沒有從事業務都應該注意,不應該只針對從事業務者重罰。這些有「業務過失」規定的法條有違反平等原則(不公平對待)的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