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依郵政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多久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五年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阿君繼續努力天父同在 高三下 (2017/05/20)
第三十五條 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F
yu 大一上 (2022/09/30)



郵局請求補償: 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


郵局補償: 郵局同意履行補償得於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賠償


補償確認後請求權:郵局於通知後3個月以內通知受領補償人。而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5年沒領就不能領了。


我的背法是,郵局是要服務他人的 所以申請補償時間給要求償的人多一些長達半年(6個月)
而郵局希望辦事效率快一些所以要在3個月內給出補償
而最後領取補償金的時間最長長達5年,因為表示補償時間更長。

15.依郵政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