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戶籍法第8條第2項規定:「依前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捺指紋並錄存。」第3項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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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Claire Lee 高三下 (2018/12/01)
1.手段與目的之間是否合乎比例原則,原則上可分以下上個層次檢驗,而此三個檢驗步驟,也就是比例原則下的三個子原則。 (1)適當性原則 手段必須能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亦即,行政行為必須能有助於行政目的之達成。 (2)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 在同等有效之手段當中,必須選擇最小侵害之手段,亦即,在能達成行政目的的諸多行政行為當中,必須選擇對人民(基本權)侵害最小行政行為。 (3)衡平性原則(狹義比例原則) 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要合乎比例,更精確一點來說,不能以過於強烈之手段只為了達成重要性極低之目的(殺雞焉用牛刀、殺雞取卵之類的概念),必須確保兩者間有極度不相等的情形發生。 2.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憲法第7條至第22條所...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