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4:中等教育學程應修的科目與學分數為何?
A14:修 習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課程內容及學分數:共計26學分。
1.必修科目及學分:採學科領域計十四學分,內含三種課程:
(1).教育基礎課程:至少修習二科四學分;
(2).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修習三科六學分;
(3).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至少修習四學分。
2.選修科目及學分:計十二學分。
3.必修科目中未修習者得優先列入選修,如教育基礎課程修了八學分,則多出的四學分課程可列入選修科目及學分計算。
15.本夜教育學程大學部學生至少應修二十六教育學分,其中「教育基礎課程」至少必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