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警察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規定查證人民身分時,如該人民未帶證件顯然無法查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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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6)
(A) 遇抗拒時,得使用強制力帶往勤務機構 正確 (B) 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 正確 (C) 查證時間自抵達勤務機構時起算不得逾3小時 攔停起 (D) 時間屆滿仍未查出身分,則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7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7 條 I.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