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之損失補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一律以金錢補償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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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6)
(A)一律以金錢補償之 正確 (B)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不予補償 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C)係因警察合法行使職權,致人民自由遭受侵害時 生命、身體、財產 (D)僅限因即時強制所生之損失,不包括身分查證與資料蒐集職權在內 包含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條規定所有依法行使的警察職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31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1 條 I.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B C D: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條規定所有依法行使的警察職權 II. 前項損失補償,...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