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買賣雙方約定:「賣方應交付高粱二千公斤。」此為:
(A)種類之債
(B)連帶之債
(C)選擇之債
(D)不可分之債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Truly Huang 高三下 (2012/07/08)
1. 種類之債:給付物僅以種類中一定數量指示為債之標的,亦即以給付不特定物的債務。(民法第200條)相對於特定給付之債。例如:A向B購買富士蘋果5顆、Apple Macbook Pro電腦10台、冰鎮紅茶20瓶或奶茶100杯等,這些債之標的皆屬於種類之債。假如A指定向B購買有Steve Jobs簽名的Macbook Pro(全世界只有一台),那這就是特定之債。2. 連帶之債:即數人共同就同一債務負責之債。例如:A、B聯手毆打C,致C受傷,數共同侵權行為人,A、B兩人必須對C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兩人的所負之「損害賠償」即為同一個債務,故為連帶之債。3. 選擇之債:於同一債之關係中,數宗獨立之給付平等存在,得.....看完整詳解
3F
Andy wang 大三上 (2015/05/19)
感恩Truly Huang,撥雲見日~
4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6/04/05)
太清楚了
5F
Bella Lin 大二下 (2020/03/11)

大感謝

15.買賣雙方約定:「賣方應交付高粱二千公斤。」此為:(A)種類之債(B)連帶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