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聯制」係指計畫、執行、考核三個步驟密切配合,聯貫一致的行政實施程序。也就是說,教育行政工作首先要訂定計畫,計畫一經確定就是貫徹執行,最後必須考核實施成效,未臻理想者,再作審慎的檢討,重訂計畫,並予有效執行。
資料來源: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5309/?index=2
15. 「先擬計畫,再依計畫執行,執行之後加以考核,依考核結果重新修訂計畫,如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