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優本身就不一定不溯及了
(A)民法總則施行法第1條:不溯及既往原則民事在民法總則施行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總則之規定,其在修正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B)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1條:不溯及既往之原則關於親屬之事件,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其在修正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C)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從新從優原則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D)刑法第2條:從舊從輕原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150.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我國下列法律中,何者未明文揭示此一原則?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