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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法律常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下列何者非《憲法》所明文列舉保障之基本權利?
(A)講學自由
(B)秘密通訊之自由
(C)集會及結社自由
(D)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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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hy 高三下 (2021/09/08)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Hui-Chi Kang 高二上 (2018/10/17)

憲法第7~18條明文列舉保障之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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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下列何者非《憲法》所明文列舉保障之基本權利? (A)講學自由(B)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