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
解除要保人如果故意隱匿,或者因過失遺漏或者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公司對於危險估計者,保險公司可解除契約。該契約自始無效。
無效
停止
要保人未依照約定繳交保費,經保險人催告後,即進入寬限期,超過寬限期仍不繳交保費,則停止保險契約之效力。
314.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汽車保險契約告知義務, 但保險事故已發生,保險公司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