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874條
抵押物賣得之價金,按各抵押權人之次序分配之,其次序同者,平均分配之。
次序分配指的次序為登記順位
16 多位抵押權人對於強制執行拍定後之參與分配,應該如何決定其分配之數額?(A) 按比例分配(B) 按登記順位
不動產依登記設定抵押權,其賣得之價金,依登記之先後定其清償次序。
(C) 按借款日期之先後順序(D) 按向書記官聲請登記參與分配之次序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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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865條(抵押權之順位)不動產所有人,因擔保數債權,就同一不動產,設定數抵押權者,其次序依登記之先後定之。民法第874條(抵押物賣得價金之分配次序)抵押物賣得之價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抵押權成立之次序分配之。其次序相同者,依債權額比例分配之。
16 多位抵押權人對於強制執行拍定後之參與分配,應該如何決定其分配之數額?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