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多少日..-阿摩線上測驗
4F +玫2019如願上榜了,謝 高一下 (2019/09/05)
沒講到逾期要強制出境?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 得逾十五日;除大陸地區帶團領隊外,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
5F Shay Cormac 大三上 (2019/10/02)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第 9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除大陸地區帶團領隊外,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8 條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四、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 五、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六、非經許可與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進行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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