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之解除權於要保人死亡時,應由要保人之全體繼承人為之(八十二年台上字第二七九號判決)本題的要保人為被保險人
回歸 民法258,解除權應向他方當事人行使,及要保人或其繼承人,受益人僅為關係人而非當事人。另外學說認為258非強行規定,所以可以另外特約。
16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與A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指定乙為受益人。甲死亡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