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年台上字第 402 號判例 刑法上之背信罪,為一般的違背任務之犯罪,而同法之侵占罪,則專指持 有他人所有物以不法之意思,變更持有為所有侵占入己者而言。故違背任 務行為,苟係其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意圖不法據為己有,即應論以侵占罪 ,不能援用背信之法條處斷
16 甲受乙之委託代為保管某名畫,甲擅自將之變賣並私吞賣得之款項。問依實務見解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