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警察依法實施酒測路檢,突遇拒絕酒測之駕駛衝撞交通錐並加速逃逸,值勤員警拔槍射中輪胎,造成車輛失 速,傾撞分隔島翻覆,所幸駕駛並無大礙;依警械使用條例之精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需支付車損之補償金
(B)駕駛可申請國家賠償
(C)駕駛可請求民事賠償
(D)警察不負補償或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susanisme 小一下 (2018/02/22)
警械使用條例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9F
陳氏 高三下 (2020/05/22)

第11 條 (依法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I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合法使用警械)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僅限於對第三人之損失補償)


I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違法使用警械)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不限於第三人,任何人生、身、財受損皆需補償賠償)

III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10F
小明 小五上 (2021/01/1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I.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1款、第2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


查看完整內容
11F
面巴 高二下 (2021/09/23)
這題應該要是A甚至C的
酒駕拒測逃逸甚至臨檢根本不得使用警械,又非是衝撞情形

16 警察依法實施酒測路檢,突遇拒絕酒測之駕駛衝撞交通錐並加速逃逸,值勤員警拔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