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強制===>要件===>相對人有作為、不作為之義務。
直接強制: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扣住手腳斷其他>
""對於非法集會遊行而不遵循解散命令""
此時對群眾已產生一個行為義務。
16 警察對於非法集會遊行而不遵循解散命令之群眾,採取噴水強制驅離之措施,其法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