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完成審計工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查核人員查閱受查者律師之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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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黃偉軒 高三下 (2019/05/19)
審計準則公報第23號 第四條 或有事項之查核程序通常如下: 1.查閱法律及其他專業服務費用之內容 2.向受查者管理階層取得未決法律案件清單 3.向受查者之法律顧問及其他受託辦案之專業人士函詢下列事項: (1)有無未決法律案件 (2)對上述或有事項發生損失或利得之可能性,其涉及金額或範圍之評估意見 4..查閱歷年稅捐核定及繳納情形,並確定有無重大未決支行政救濟事項 5.查閱至外勤工作完成日之股東會、董事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議事錄 6.查閱借款合約、租賃合約、其他重要合約及保證、背書等事項之備忘錄 7.向受查者之管理階層查詢有無尚未揭露之重大或有事項 8.向金融機構函證應收票據貼現及其他由金融機構保證之餘額 9.取得包括或有事項之客戶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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