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何種情事之罰則適用?
(A)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應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故意延誤載運郵件,應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負載運郵件者之服務人員犯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加重其刑
(D)以上皆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8), B(57), C(129), D(8138), E(0) #232188
統計: A(188), B(57), C(129), D(8138), E(0) #232188
詳解 (共 5 筆)
#1455295
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 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
二、 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一、 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
二、 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58
1
#415455
(a)、(b)是依郵政法45條
(c)是依郵政法37條、44條
45
0
#5654024
A,B
第 45 條
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
二、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事由拒絕載運郵件。
二、故意延誤載運郵件。
C
第 44 條
第三十七條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於依第二十六條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適用之。
第三十七條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於依第二十六條規定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適用之。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