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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6.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或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時,可提起何種救濟途徑?
(A)行政訴訟
(B)複審
(C)申訴、再申訴
(D)訴願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柯柯 高三下 (2014/09/18)
申訴(服務機關) .....看完整詳解
4F
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 大二上 (2017/09/29)

申訴則是針對機關的管理措施。(公務人員保障法77)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人員身分,或對其身分有重大影響的情形,以及公法上財產請求權;(公務人員保障法25)


「重大影響」的定義,列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43、323、338、455、483、491號。 

來源: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17000016KK09722
5F
angel 大一下 (2022/03/11)

對於行政處分不服認為不當或違法➡️復審
對於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認為不當➡️申訴、再申訴

6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0/15)

工作條件或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申訴(服務機關)、再申訴(保訓會)、行政訴訟(行政法院)
行政處分不服認為不當或違法→復審(保訓會)、行政訴訟(行政法院)

16.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或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時,可提起何種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