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點個人觀點
另一伴一定要分到遺產。
第一種(繼承順位1):老婆(公)和小孩,均分。
第二種(繼承順位2):老婆(公)拿一半,剩下老公(亡者)的父母分。
第三種(繼承順位3):老婆(公)拿一半,剩下老公(亡者)兄弟姊妹自己分。
第四種(繼承順位4):老婆(公)拿2/3,剩下老公(亡者)的爺爺奶奶(直系又比較遠親所以只拿1/3。
第五種(上述都沒繼承順位都沒人):老婆的。
16.現金六千萬元之遺產,由被繼承人之配偶和被繼承人之父母及一位弟弟繼承,則配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