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行政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事件,下列文件何者得免予檢附?
(A)移送書
(B)處分文書、裁定書或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
(C)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
(D)義務人之財產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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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 B(30), C(61), D(1399), E(0) #313490

詳解 (共 6 筆)

#2641682
答案應維持為D行政執行法第十三條只有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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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5226

第 13 條

移送機關於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移送書。<A>

二、處分文書、裁定書或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B>

三、義務人之財產目錄。但移送機關不知悉義務人之財產者,免予檢附。<D,後段沒寫>

四、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C>

五、其他相關文件。

前項第一款移送書應載明義務人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居所,如係

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

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義務發生之原因及日

期;應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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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178
原本題目:168.行政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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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177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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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620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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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6206
原本題目:168.行政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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