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什麼是三年重新規定一次的?
平均地權條例106年5月14日修正第14條 為每2年
(A)土地稅包含田賦、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參土地稅法1)(B)規定地價後每 2 年重新規定地價 1 次,公告現值每 1 年公告 1 次(參平均地權條例14) (C)屬於地方稅(參土地稅法2)
(D)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一般稅率為累進稅率(參土地稅法16、33)
17 下列有關現行土地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土地稅包含田賦、地價稅及土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