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樓上~我是這樣想的
法條的前段 寫 給你5年的時間去執行,你在5年內已經開始執行,等5年屆滿後你還沒執行完畢,仍可繼續執行。
法條的但書 寫 再給你5年的時間,(等於5+5,給你10年的期限),但再給你的5年過後仍然未執行完畢,就不得再執行了。
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
請問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2項:前項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既然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就不適用,為什麼(D)選項是錯的,不懂他的邏輯,不適用不就表示其他法律也不得另為特別規定嗎?
17 依行政執行法有關行政執行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則上,行..-阿摩線上測驗